商标简介
何为商标?
商标是一个标志,用以识别不同商户的货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能够以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记,才可以注册为商标。
注册商标的意义: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假使商标没有注册,便很难证明阁下是有关商标的“拥有人”,阁下得到的保障很有限。
注册商标的作用: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
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商标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消费者经过长期反复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可以产生一种消费信任感。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实践,吸引消费者继续认牌消费。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3.商标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
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已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商标:
商标分为已注册和未注册两种。未注册商标受普通法假冒诉讼保护。原讼人必须证明名下商标享有声誉,而别人使用该商标会导致他蒙受损失。一般来说,假冒指控较侵犯注册商标指控难于成立。
注册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的内容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申请,商标局将一发授权非最先提交注册申请的人。因此,越早申请商标注册,对商标的保护就越有利。一般应在各个国家、地区取得当地的商标注册。而且要尽可能早地向多个国家、地区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的“TM”与“®”符号有什么含义?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使用?
“TM”符号代表商标,就是向公众表明该品牌或商标是可做辨认产品或服务的标志,此符号可用于未注册及已注册的商标。"®"是代表已注册的商标,未注册的商标不能使用"®"符号。
美国商标概况
概况:
美国对商标采取使用主义, 其保护年限为注册日起十年,可延期多次,每次十年。如果已经在美国使用该商标,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提出申请,但需同时提出使用的相关证明以及在美国使用日期。在核准后即可获的美国商标注册证书;如未使用该商标者,可以根据计划使用提出申请,但必须在核准后六个月内提出使用证明及在美国使用商标的日期,该使用证明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取得美国商标注册证书。
美国商标申请及审查规定新修改:
美国专利商标局(PTO)对现行的商标申请和审查内容进行修改。新规定自1999年10月30日起生效。下面是和几处修改要点: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于缺少实际使用、打算使用证明或以国外的在先申请、注册为基础的非正式商标申请也将予以受理,并给予申请日。
新申请只要满足如下最低要求即可被受理:
申请人名称以及地址
清晰的商标图样
商品、服务清单
一个类别的申请费
完整的申请要求可在审查过程中补充完成。
非正式申请的最大可取之处在于申请人可早日获得申请日或有一定的时间以确定该申请商标的使用情况、在先申请和注册情况。
美国律师可基于申请人明确的或暗示的书面或口头委托,代表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上签字,而不再需要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上签字。
一些形式要求被删除。“商业上使用”现在意指由美国国会规定的所有类型的使用,无须申请人详细说明该商标是在美国洲际使用或是从国外进口到美国的使用;取消对有关使用方式的要求。
申请人无须说明该申请商标是符合使用在于之县官的商品或服务上。然而,申请人仍需指出该申请是基于商标的实际使用或打算使用;基于实际使用而提交的申请,申请人仅需要提供1张商标使用图样而非3张商标使用图样。推荐采用清晰的复制形式的或数字图像形式的平版商标图样,而不是实际使用的商标标签或商品包装等形式的使用图样。
商标注册人通常应当在商标注册后的第5年至第6年期间另外提交商标使用声明。除此之外,商标注册人还应在商标注册后的每10年续展时再次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并有6个月的宽限期。
注册美国商标说明:
商标使用:美国商标采取先用主义,因此先使用比先注册更重要。
商标注册:在提出申请同时,需出示一份已在美国地区使用的证明,如无使用证明,则需在申请之后注册之前,宣誓注册后将如何使用,及已在美国地区使用之证明的证明文件。
商标种类:表示自己经营的商品、并有使用的意愿,专用商标者应办理申请注册。(服务商标表示所提供之服务)
商标注册分类:美国商标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美国商标申请时间:约12-18个月。
注册商标使用需知:注册后每五年需公告一次,公告仍在使用或提出相关证明。
申请注册美国商标所须条件:
商标在美国国内或对美贸易中使用;
商标在美国国内或对美贸易使用过程中信誉良好;
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注册的申请书;
外国注册的注册证书原件
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已经在美国使用欲注册的商标。一个商标存在的基本条件是“正在使用”商标。
如商标未在使用,也可以“准备使用”名义申请注册美国商标。但是,与“正在使用”商标不同的是,即使“准备使用”商标得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批准,仍然不能在注册商标后面加上“®”标志。而且,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延长“准备使用”商标,或者必须真正使用该商标。否则的话,将失去对该商标的拥有权。
不过,如果已经在中国拥有注册商标,或者在申请美国商标前6个月内已经在中国申请了注册商标,也能够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美国商标,表明打算在美国使用该商标。但是,申请注册的美国商标必须与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一模一样。
注册美国商标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选择自己的商标设计,查询目前已经注册和尚未注册但正在使用的商标,如果发现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则必须重新设计商标。
创造商标“正在使用”条件;
准备申请商标注册的材料(包括商标绘制和商标样品采样);
申请注册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审理,审定,公布您的商标直到最后批准。但是,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或其他公司对您的商标有异义的话,那申请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解释所申请的与现有的商标有什么不同。如果不成功的话,那只好设计新的商标,重新开始新商标的申请。
申请程序
申请
美国专利商标局(PTO)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收到注册申请后,PTO会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会签发日期并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后发给申请人一份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将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费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审查
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以及上诉委员会。
登宪公告
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商标申请后,该商标会在商标周刊上登记公告,该公告日期将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告期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异议
注册商标在商标周刊上登记公告后的30天内为异议期。
发证
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的详细资料将被记录注册纪录册并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如商标注册申请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时间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并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时效
注册有效期为十年。但申请人需要在第五至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誓言书。
申请商标注册所需提交的文件:
1.由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宣誓书或注册商标申请书;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清晰的商标图样1张;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5.由本国商标局出具的注册证证明(以“原属国注册”为基础时)及其英文译本;
6.由本国商标局出局的申请日期及申请号的证明(以“原属国注册”为基础时)及其英文译本;
7.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的客户,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8.使用证明,证明该商标已在美国国内使用的材料。对尚未在美国使用其商标的申请人,自9.申请之日起两年之内必须提供使用证明方可被获准注册,否则该申请予以撤消。如果申请基于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则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提供三份样本,显示该商标在该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份样本可以相同,也可以是该商标的三种不同使用的示例。
注: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中必须含有申请人全称和详细地址,要求保护的具体商品名称及其国际分类,申请人在美国首次使用其商标的时间,如有异议应在公告的30日内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延长期限。可直接向专利局提出,对专利局的裁定不服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021-61363033(总机)转
或登陆我们的网站:
http://www.shbusiness.net
或传真给我们:
021-23010266-803

